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气瓶电子标签应用国标 多地试点已取得良好效果 2016-03-29 11:37:36
继首批3个行业标准实施之后,我国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的国家标准制定也进入了立项阶段,有望在明年出台。这是中国质量报记者从3月22日至23日在上海召开的气瓶电子标签应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会上获悉的。
 
    据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黄强华介绍,气瓶电子标签应用国家标准的立项计划去年已经上报给国家标准委,目前立项公示已经结束,正式的立项计划即将公布。制定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的国家标准是大势所趋、众望所归,也是规范管理和推广应用的需要。
 
    在气瓶电子标签应用国标的征求意见会上,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、工信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、上海华申智能卡应用系统有限公司等推出了国标《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》的草案。国标草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术语和定义、标签的申领、电子标签的签发、标签的固装、电子标签的应用以及电子标签的变更、注销等。
 
    据悉,国标适用的范围主要是气瓶电子标签的应用与管理,其中气瓶的定义是用于盛装气体、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℃的液体,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.2兆帕(MPa),且压力与容积乘积大于或等于1.0兆帕升(MPa·L)的容器。电子标签是用于物体或物品标识、具有信息存储机制的、能接收读写器的电磁场调制信号并返回响应信号的数据载体。
 
    作为一种气瓶安全管理和追溯技术手段,电子标签目前在上海、内蒙古等多个省市广泛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同时,上海市还依据其技术应用成果制定了6项地方标准予以实施。2015年4月30日,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的首批3项行业标准经工信部批准发布,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此外,京津冀地区也正在制定《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》的区域协同标准。
 
    据了解,首批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的3项行业标准分别是《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准通用技术要求 第1部分:气瓶电子标识代码》《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准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:应用技术规范》和《危险化学品气瓶标识用电子标准通用技术要求 第3部分:读写器特殊要求》。该系列标准主要规定了这一类气瓶的电子标识代码的编码规则;气瓶电子标签的应用和标签读写器的特殊要求。比如编码规则为特征组合码,由15位数字代码组成,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:一位气瓶品种码,二位气瓶充装单位地址码,四位气瓶充装单位码,二位气瓶使用登记年份码和六位顺序码。标签发行信息包括对象标识符OID、标签类别、规范版本、初始化机构代码和标签发行日期等内容。
 
    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秘书长洑春干告诉记者,已经实施的气瓶电子标签应用行业标准主要是技术标准,侧重的是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的技术方式和手段。即将制定的气瓶电子标签应用国家标准是管理标准,侧重的是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的管理方式。在已经有了地方标准、行业标准的基础上,随着国家标准、区域标准的启动,我国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的标准体系将逐步完善,也将打破目前气瓶电子标签应用各自为战、不能互联互通的格局,必定会大大推动气瓶电子标签在全国的应用与推广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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